市政府于2018年12月20日發布了《淮安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》(淮政發[2018]125號),自2019年1月20日起,我市指定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,違反規定的,公安部門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將通報個人所在單位。
為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,市交通運輸局要求各單位,一是抓好宣傳。各單位要通過召開專題會議、張貼宣傳掛圖等形式,利用本單位網站、微信公眾號、工作群等平臺,加強禁放宣傳教育,積極倡導文明新風,進一步統一思想,提高認識,在全體干部職工中形成帶頭支持禁放的濃厚氛圍。二是帶頭踐諾。各單位要堅決執行本通知和有關文件要求,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,認真組織本單位黨員干部簽訂禁放承諾書,督促黨員干部自覺遵守禁放規定,不在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。三是自覺抵制。各單位干部職工特別是黨員干部要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,在以身作則帶頭禁放的同時,要主動向家人、親朋好友和周邊群眾普及禁放規定,積極做好“宣傳員”;對在日常生活中發現違反規定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,要主動上前告知政策規定,堅決抵制燃放行為。
淮安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示意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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